花千萬買屋「無法正常供水」2屋主憤提告 建商總經理2人詐欺起訴

襄沄建設2022年興建坐落在新北市新店區19戶社區建案,郭姓總經理、張姓工務經理涉嫌隱瞞未告知社區水壓無法正常供水,須自行加壓受水設備及維修租金等,2名屋主各花千萬購屋發現受騙提告詐欺,臺北地檢署偵結,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2人。

起訴指出,該社區建案地處水壓無法正常供水,須自行設置加壓受水設備的高地社區,襄沄建設已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公證切結」在房屋買賣契約中明訂切結事項「交屋前,將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之私有土地移轉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予用戶」保障用戶未來用水權益。郭姓總經理、張姓工務經理否認犯行,辯稱是透過銷售中心告知社區建案爲「高地供水」

檢方直指,買屋後是否加壓受水設備所使用的私有土地移轉所有權、經設定爲地上權人或需額外永久負擔支付設備使用及維護租金費等攸關買屋的重大事項,建商的銷售文宣、不動產買賣合約書中均未據實告知,也沒有記載。

檢方查出,郭、張是利用不知情的銷售部人員,向想買屋的2名告訴人銷售、處理簽約事務,告知「建商拉線讓用戶得以用水」的出售物件訊息,先傳遞「建商自行出資拉水線蓋屋」的利多資訊,誘使提高買屋意願,卻未告知重要情事。

2名告訴人分別以1196萬至1388萬元價格買屋,直到交屋後數月才被要求住戶需支付水池租金等費用,且建商也未將加壓受水設備的私有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地上權予用戶,認爲受騙提告。檢方認定,郭、張故意隱匿等待下訂、交屋後,才明確告知需收取租金費用,全案不採信2人辯詞,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臺北地檢署。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