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兩公司被指“串謀”漲電價,遭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紅牌警告
8月7日,陝西電力交易中心在其官方微信公衆號發佈通報稱,華能陝西能源銷售公司(下稱“華能陝西售電”)與華能銅川照金煤電有限公司(下稱“華能照金電廠”)兩公司將年度火電雙邊協商交易中8月份的執行價格由380元/兆瓦時擡高至424元/兆瓦時。
通報稱,以上行爲違反電力市場運行基本規則和1065號文件精神,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通過串謀報價不合理擡高批發交易價格,“故意縮小售電公司批零價差,逃避與用戶進行超額收益分享,擾亂電力市場價格秩序。”
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發佈的通報
通報指出,2025年7月31日,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8-12月電力市場分時交易結算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1065號文件”)中,要求“進一步向零售用戶傳導市場改革紅利,對於各售電公司月度平均度電批零差價高於0.015元/千瓦時的部分進行零售市場超額收益分享”,明確規定“嚴禁售電公司與其他經營主體通過私下協商、場外交易等方式不合理擡高批發交易價格和合同價格”。
然而,就在“1065號文件”剛剛公佈後五天,8月4日,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監測發現上述兩公司將年度火電雙邊協商交易中8月份的執行價格由380元/兆瓦時擡高至424元/兆瓦時。
針對以上行爲,陝西電力交易中心在《通報》中宣佈了相關處罰決定,包括對華能兩公司本次調價申請不予受理;給予紅牌警告;記入信用評價事項各扣100分;暫停華能陝西售電後續年度交易資格,直至整改完畢;暫停華能照金電廠上網電費結算,直至整改完畢等。
據濟南時報,實際上,在該中心看來,華能照金電廠通過華能陝西售電向電力用戶賣電,該交易是隸屬同一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兩公司在上半年煤價與電價一路下行的背景下,大幅度上調了雙邊交易電價,這種關聯企業之間的“左手倒右手”價格操縱極具隱蔽性,若非交易中心強化了監測機制,此類行爲很難被發現。
公開資料顯示,陝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按照國家電力體制改革有關要求,經陝西省政府批准,在原陝西省電力公司職能部門電力交易中心基礎上組建的省級電力交易機構,於2016年5月掛牌成立,2020年6月完成第一輪股份制改造,2021年9月完成股權優化調整。
官網顯示,陝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大股東爲國網陝西省電力公司。
陝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大股東爲國網陝西省電力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前述通報中提到的華能陝西售電與華能照金電廠兩家公司,均爲華能陝西發電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而華能陝西發電有限公司爲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的股東之一。
圖爲相關股權信息
此前,7月17日,陝西電力交易中心7月17日發佈措辭嚴厲的《告陝西電力市場經營主體書》,直指售電市場亂象。
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稱,今年1月1日起,陝西電力現貨市場啓動長週期結算試運行,疊加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及電煤價格下行因素影響,省內電力交易整體價格持續下探,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的累計購電均價從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達0.023元/度;但是零售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平均價格僅下降0.003元/度,“部分零售用戶從售電公司購電的價格遠高於市場平均水平(0.364元/度)。”
據陝西電力交易中心統計,目前該省超過49家售電公司的售電均價超過市場平均水平的1.05倍,還有衆多零售用戶的購電成本高達市場均價1.1倍以上,甚至部分售電公司購銷價差高達0.1元/度以上。
圖爲《告陝西電力市場經營主體書》截圖
陝西電力交易中心在發文中羅列了電力用戶投訴反映的陝西省零售市場交易(即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之間開展的交易)六類違法違規行爲:
一是部分售電公司利用信息差,向用戶傳遞錯誤的市場政策和行情信息,甚至採用欺騙話術誘導用戶簽訂畸高價格合同,涉嫌價格欺詐。例如故意將“零售交易電價(即上網電價)”說成“到戶電價”,以降低電費名義誘導用戶高價簽約。零售價格高出批發價格0.05元/度以上的售電公司有51家;
二是部分售電公司涉嫌通過僞造假公章、假合同的方式簽約用戶,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展電力交易;
三是部分售電公司違規要求用戶將交易平臺賬號密碼交由保管並代爲操作,將電子簽章授權給售電公司人員,存在售電公司未經用戶同意自行操作擡高合同價格的違規行爲;
四是部分“居間商”與售電公司達成協議,在售電公司給出基本價格的基礎上,通過向用戶擡高價格,從中賺取差價牟利,並與售電公司進行分成;
五是部分用電企業負責電力採購人員與售電公司簽訂明顯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高價合同;
六是部分物業公司、地產公司故意從售電公司以超高價格(部分高於0.4元/度)購電,將購電成本轉嫁於其轉供的租賃商戶,從中套利。
“以上行爲嚴重違背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初衷,嚴重擾亂市場交易秩序,影響電力市場批發價格向零售用戶有效傳導,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關注。部分售電公司爲獲取暴利擡高用戶電價,阻礙了實體經濟降低用能成本的要求。”陝西電力交易中心對上述行爲予以強烈譴責,強調將加大信息披露和違規行爲監控力度,逐步完善零售市場信息披露體系,加強電力用戶價格分段分佈情況、零售價格偏高的售電公司等信息披露力度,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
據澎湃新聞,售電公司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直接產物,不直接參與發電和電力傳輸,其盈利模式主要依靠電力購銷價差,通俗而言就是從發電企業或電力批發市場買電、向終端電力用戶賣電的差額部分。符合相關資質的售電公司,可以與電力用戶簽訂不同的電價套餐,採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售電、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開展雙邊協商交易或集中交易。
編輯 孫志成 綜合自公開資料、澎湃新聞、濟南時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