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光復洪災慰問金每戶5萬元 10/3起分8處發放

花蓮縣政府明天將發放光復洪災慰問金,每戶受災戶5萬元。(羅亦晽攝)

花蓮光復洪災搶災邁入第10天,花蓮縣政府預計明天開始發放災害慰問金,受災戶每戶5萬元。縣府表示,發放地點共8處,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開始發放,若當天不便領取,31日前都可以到光豐農會辦理。

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指出,縣府明天上午9時開始發放災害慰問金,受災戶每戶5萬元,其中1萬元由線預算支應,4萬爲善款,分8處發放,大平村、大馬村在光復國小第二穿堂,大安村在光復鄉立圖書館,大華村在光豐農會2樓,大同村在大同活動中心,大全村、大進村部分保全戶,便利民衆由縣府人員聯絡到家戶發放。

他說,東富村、北富村、西富村、南富村屬於部分受災,集中在太巴塱東北社區活動中心發放,由於目前取得的受災資料可能與實際受災戶有些出入,請受災鄉親不用急在明天領取,光復鄉親至31日止都可前往光豐農會2樓辦理。

陳加富接着說明鳳林鎮長橋裡及萬榮鄉明利村部分受災戶領取慰問金的事宜,他說,鳳林長橋裡在活動中心領取,萬榮鄉則是在明利村活動中心,由於2鄉鎮受災戶較少,發放時間鳳林爲上午9時至12時,萬榮則是下午2時至5時。

陳加富提醒符合領取慰問金資格的受災鄉親,若由本人領取,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卡及印章,代領則需攜帶受災戶本人跟代領人的證件跟委託書,若災民證件遺失,光復戶政事務所昨天已經恢復運作,民衆可以前往辦理,領取現場也有提供證明身分的服務。

另外,若房客雖有居住事實但沒有設籍光復,可以請房東或是村鄰長協助證明,就會列入受災名冊,沒有居住事實的屋主但房子也有損壞,也會被列入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