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官員退羣惹議 內政部:救災羣組功能必要

花蓮縣府官員指訊息重複而退出堰塞湖救災協調羣組。內政部今天說,羣組是內政部與花蓮縣府民政處建立,目的是通報啓動疏散撤離等,且民政處主要人員未加入前進協調所大羣組,所謂重複訊息應非事實,各羣組功能沒重複、也很必要。據瞭解,先前退羣的花蓮縣府人員已陸續加回此工作羣組。

先前傳出花蓮縣府官員13日晚間退出救災協調專案羣組,花蓮縣14日說明,經詢問退羣人員,只退出部分重複性或非必要羣組,主要爲資訊重複的中央民政司所設羣組,仍保留中央協調、縣府應變中心及各重要救災羣組,不影響救災協調作業。但中央前進協調所總協調官季連成認爲,還在救災期間,怎可隨便退出羣組,「我覺得心態可議」。

對此,內政部迴應中央社記者指出,內政部民政司與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自9月21日建立「民政聯繫:馬太鞍溪堰塞湖專案」工作聯繫的34人羣組,目的是加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相關資訊傳遞,通報警戒情資及通報啓動疏散撤離等重要工作,而目前「馬太鞍溪堰塞湖前進協調所」473人大羣組,主要在災後復原工作,且花蓮縣政府民政處主要人員沒有加入這個大羣組,花蓮縣政府所稱重複羣組及訊息應非事實,各羣組功能並無重複、也很必要。

內政部表示,針對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在工作聯繫羣組建請中央協助擬疏散避難收容計劃,季連成已於10月10日至12日邀集縣政府相關單位、光復鄉、萬榮鄉、鳳林鎮公所及中央相關部會等,共同討論花蓮縣政府所擬「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疏散避難收容計劃」完竣。

內政部說,至於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反映保全戶清查等人手不足,建議中央派員協助訪視部分,依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仍應由縣府主動派員協助或優先協調鄰近未受災的公所或戶所人力協助完成。

內政部指出,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在羣組請內政部以公文或會議傳遞訊息,14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已裁示,爲利明確傳達各種情資、警戒及提醒地方政府應確實履行法定職責,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相關指示事項、重要情資等,會持續請各功能分組的多重管道加強通報地方政府。

內政部強調,每個撤離數字都是一條人命,都關係一個家庭,防救災工作需要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以確保民衆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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