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5年29起鋰電火災!行動電源佔最多 消防局曝3大危險訊號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近5年共發生29起鋰電池火災。(圖/花蓮消防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近年來行動電源的使用日益普及,雖然解決了手機等行動裝置電力不足的問題,卻也屢傳意外。 爲防範類似事件發生,花蓮縣消防局提醒民衆,使用行動電源時切勿過度充放電、避免掉落或撞擊,一旦發現外殼破裂或膨脹等異常,應停止使用,並交由合格回收單位處理。

根據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近五年(109年至114年4月底)共發生29起鋰電池火災,其中22起(約佔75.8%)發生於建築物內,主要由行動電源引起;其餘7起(佔24.2%)則與電動車輛鋰電池有關,其中以微型電動二輪車爲主。

消防局提醒,鋰電池因其體積小、高能量密度且低自放電等優點,在各類電子產品中使用率大幅增加。但因爲鋰的化學活性大,也使其具有較高的危險性。過去案例最常見的致災原因包括過度充電和放電、掉落撞擊、結構受損等外部異常狀況,以及電解液分解、內部壓力積累、隔離膜熔燬等內部異常狀況。 依鋰電池過度充電實驗顯示,鋰電池起火前會有三大異常訊號:膨脹、發熱及冒煙。一旦出現這些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浸泡於水中,待確認無安全疑慮後再交由回收單位處理。爲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消防局呼籲民衆注意以下事項:1.選購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之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電池。2.使用前詳閱說明書,並依指示正確操作。3.充電時避免放置於高溫、陽光直射或易燃物旁,環境溫度建議控制於0至45℃。4.充電完成後應立即拔除電源,勿過度充電也不建議在睡眠時充電。5.避免摔落、擠壓與撞擊行動電源或手機,以免導致內部短路。6.攜帶時應放入保護盒或夾鏈袋,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

▲消防局表示,電動車輛尤以微型電動二輪車鋰電池引發火災也不在少數。

此外,以下不當行爲也容易導致鋰電池失效或起火:1. 使用品質不良、劣質電芯。2.過度放電使電池完全沒電。3.在高溫環境中使用或儲存。4.使用不相容之充電器或電線。5.長時間使用超過電池壽命。6.接觸液體或潮溼導致短路。7.長期使用設計不良產品未察覺其缺陷。

消防局提醒,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03年5月起,已將多類3C產品及電動車納入強制檢驗範圍,消費者選購時應確認產品是否附有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勿因便宜或來歷不明而冒險購買。在鋰電池廣泛應用的時代,消防局呼籲全民提高警覺,養成良好使用習慣,共同打造更安全的居家與公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