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嚴懲“網暴傷企”,爲民營企業營造清朗營商環境
連續幾年,反網絡暴力都成爲全國兩會的熱門話題。今年也不例外。
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建議,強化網絡謠言與網絡暴力綜合治理體系;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呂紅兵也表示,擬提交“制定統一的反網絡暴力法”的建議。李剛代表則提及,這些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呼喚用法律組合拳嚴懲“按鍵傷人”的聲音已有很多。現在,將其細化到“網暴傷企”的層面已成爲現實迫切需求。
無論是“按鍵傷人”,還是“網暴傷企”,相關議案建議與提案,都強烈傳遞了這樣一個信號:天下苦網暴久矣。
對個人的網暴,不僅意味着隱私被泄、名譽被毀,有時候還會產生更大的摧毀效果。這幾年因網暴而上演的數起自殺悲劇令人痛惜不已。相對於針對自然人的造謠,涉企謠言更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不僅直接影響企業聲譽,還會產生極大的傳導效應,挫傷整個行業及企業家階層的信心。在當前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紮實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持續加大對“網暴傷企”打擊力度,刻不容緩且意義重大。
近年來,民營企業在輿論場上一度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善待。不論是“私營經濟離場論”“新公私合營論”,還是後來的“農夫山泉風波”以及綿延亙久的愛爾眼科與某大V之間的糾紛,都曾攪動輿論場的“一池春水”,不僅嚴重波及了所涉企業的聲譽,也撕裂了社會對企業所在行業與民營經濟的共識,負面效應極大。
客觀而言,很多時候,一些網民與企業之間因爲這樣那樣的因素,難免會出現一些矛盾與摩擦。本着尊重契約、彼此互信的原則,雙方應該在以事實爲基礎、以法律爲準繩的基礎上,依法依規解決問題。但實際情況卻是,一些網友尤其掌握一定話語權的大V,有時會走向網絡維權的歧路,利用自己的話語優勢以及網絡信息不對稱的特點,扭曲事實,帶偏節奏,將本來應該通過正常渠道解決的問題,引向了一發不可收的“網絡戰火”。
譬如,始於2020年底、某醫療行業大V和愛爾眼科之間的糾紛已長達1500余天,而且已從醫療事故糾紛蔓延到名譽權糾紛相關案件,給企業經營極大干擾。另據公開報道,愛爾眼科方面訴訟該大V及其鐵粉涉嫌網絡造謠的案件達18起,但企業依然無法阻止網暴,可謂是苦不堪言。如果任由這起無休止的網絡審判與造謠蔓延,不僅無助於雙方得到各自認爲的公正,整個事件也會變得更加“一地雞毛”,對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可言。而有些“輿情引導策略”,不僅可能傷及企業,也極有可能失控,將回旋鏢打向自己。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紮紮實實落實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保護民營企業與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再一次被提出強調。而頗具深意的是,這句話同樣出現在前不久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而在去年國家發改委發佈的《關於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裡,類似措辭也被作爲核心條款着重闡釋,力求在政策執行層面給予民營企業安心發展以堅實支撐。
國家在不同場合之所以不斷重申同樣一個道理,源自極其簡單的邏輯:民營經濟也是社會主義經濟重要的組成部分,在促進經濟增長、吸納就業、擴大稅收方面,發揮着關鍵作用。而網絡空間也是重要的營商環境,網絡輿論也會左右民營企業的發展。只有在一個清朗寬鬆的輿論氛圍中,民營企業才能踏踏實實做實業、搞創新;反之,若網絡環境中充斥着惡意造謠、肆意抹黑,那必然是民營企業與民營經濟的災難。
正是基於涉企網暴的巨大危害性,有關方面也祭出雷霆行動昭示零容忍態度。國家網信辦從2016年開啓的歷次網絡清朗行動,多次劍指“無事實依據憑空抹黑詆譭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形象聲譽、敲詐勒索謀取非法利益等行爲”,並永久封禁了大量網絡水軍賬號;一批蓄意炒作、造謠抹黑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網絡黑嘴”和“黑色產業鏈”被打掉,多名違法犯罪分子被刑拘或判刑,民營企業與民營企業家權益得到有力捍衛。
長遠來看,治理涉企謠言,需要合力並進,並持續優化治理網絡。不管是民法、行政法還是刑法,對網絡暴力都已有明確規制。但是,對於涉企網暴,尤其面對新形勢下越來越隱秘、形式越來越多元的“按鍵傷企”行爲,立法與執法是否有進一步的優化空間,需要科學調研與審慎推進。
與此同時,社會要持續營造善待民營企業的氛圍,扭轉一些人對民營企業的偏見。這些年,幾乎所有的涉企謠言與惡意抹黑,都精準指向了民營企業。對此,有關方面還有必要反覆強調“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等固有立場,爲民營企業與民營企業家張目,進一步廓清輿論氛圍,讓民營企業敢闖敢幹。
監督是每一個網民的權利,企業也不應排斥正常的輿論監督。但是,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事實與法律之上。如果所謂的“輿論監督”以披着惡意抹黑、敲詐勒索的外衣來實現,這樣的“輿論監督”就應該堅決杜絕,這樣的“帶毒流量”就必須依法打擊。
撰文/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