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紀委通報醫藥領域行賄典型案例,多名醫院領導涉案
2月10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官方公衆號“三湘風紀”通報了6起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賄典型案例,其中3起涉及醫療領域。從案例的具體情況看,醫院的採購仍是重災區,院長、書記和科室主任等職位都涉及其中。
案例一是藥品器械銷售商袁波爲承攬業務長期拉攏腐蝕業主單位領導幹部。袁波爲謀求承攬邵陽市中醫醫院醫藥銷售項目的競爭優勢,長期通過宴請、送禮等方式對時任該醫院院長雷慶良(另案處理)進行“感情投資”。
雷慶良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打招呼爲袁波銷售藥品和醫療器材設備等提供幫助。袁波以借貸付息名義多次送給雷慶良財物。2025年1月,袁波因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
案例二中,供應商黃斌在承攬醫療設備採購項目中通過行賄謀取競爭優勢。黃斌爲承攬新化縣人民醫院相關醫療器械採購業務,向時任該醫院黨總支書記黃智勇(另案處理)提出請託並承諾給予其好處費。
黃智勇利用職務便利,爲黃斌多次違規借用他人資質在該醫院從事銷售業務及超比例支付貨款等事項提供幫助。黃斌多次送給黃智勇財物。2024年11月,黃斌因犯行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
案例三中,私營企業主劉茂盛爲承攬業務向業主單位進行利益輸送。劉茂盛爲與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開展長期合作並供應醫療設備耗材,向時任該醫院某科室主任李冬友(另案處理)承諾將部分技術服務費作爲回扣給予該科室。
李冬友明知該採購項目未經招投標,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其開展詢價和驗收。事後,其公司以“發放績效”名義多次進行利益輸送。2024年5月,該公司及劉茂盛涉嫌對單位行賄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新年以來,醫藥反腐依然在持續深入。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明確提出,着重抓好醫藥等領域系統整治。
今年1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官網正式發佈《醫藥企業防範商業賄賂風險合規指引》,劍指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行爲。2月6日,中紀委官網發佈文章《時代專論丨科學把握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和任務》,文章指出,以醫藥領域爲例,需要深化推動醫藥體制改革,重構整體醫藥管理體系,並且通過改革有效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從根源上消除醫藥腐敗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