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夜班獎勵新規定 護理人員都能領到 特殊病牀也有
衛福部昨公佈最新「三班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計劃」,今年經費從40億成長爲47億元,除原先的急性一般病牀,也納入手術室、產房、急診、加護病牀、嬰兒病牀等特殊病牀;在夜班獎勵方面,不分醫院層級均爲小夜每班400元、大夜每班600元,將回溯發放至今年一月。
衛福部自2024年公告實施,各層級醫院三班護病比標準,預期醫院護理人員需要增聘7500位,爲提升護理留任意願與協助醫院充實夜班護理人力,同步啓動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去年的夜班獎勵發放對象爲急性一般病牀,且獎勵金有醫院層級之分,引發護理人員不滿。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蔡淑鳳表示,本次公佈的獎勵計劃,對象擴大爲急慢性一般病牀、急慢性精神病牀、專科護理師,以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5條規定的特殊病牀,包含手術室、產房、急診及國際醫療病牀等。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5條規定特殊病牀,包括加護病牀、精神科加護病牀、燒傷加護病牀、燒傷病牀、亞急性呼吸照護病牀、慢性呼吸照護病牀、隔離病牀、骨髓移植病牀、安寧病牀、嬰兒病牀、嬰兒牀、血液透析牀、腹膜透析牀、手術恢復牀、急診觀察牀、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強制治療病牀、急性後期照護病牀、整合醫學急診後送病牀及戒護病牀。
蔡淑鳳表示,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不論醫院層級,小夜班獎勵均爲每班400元、大夜班每班600元,不再像前一版本區分醫院層級,將按月結算及撥付,將回溯發放今年1月起的獎勵金額。
由於先前常有護理人員質疑獎勵金髮放不公,計劃內容也明定,醫院應於衛福部撥付夜班獎勵後,並同最近一次發薪時,將「護理人員夜班獎勵」撥付給護理人員,並備註該款項名目爲「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員輪值大(小)夜班獎勵」。
針對離職護理人員,如確實於離職前實際於住院病房,及其他固定輪值夜班提供臨牀照護,符合本計劃獎勵發放條件,醫院仍應依本計劃規定申請及發給獎勵費用。
爲落實賴清德總統健康臺灣政策,行政院去年7月30日覈定「護理人力政策整備中長程計劃(114至117年)」優先投資護理人力整備,並同意以公務預算支應,延續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以建立夜班專責制度並充實醫院護理人員缺口,落實三班護病比標準。
衛福部昨公佈最新「三班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直接獎勵計劃」。示意圖。記者杜建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