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董事會嚴格遵照法規要求對一季報進行審議和披露

金融界4月29日消息,有投資者在互動平臺向湖北宜化提問:請問根據深交所規定,淨利潤增減幅在50%以上需要在4月15號前進行預告,爲什麼沒有發。而且在季末拉昇股價,大股東全部賣出,是否提前知道消息。

公司回答表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預計年度、半年度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達到有關標準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預告。公司董事會嚴格遵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一季報進行了審議和披露。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