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林鴻南否認偷妻3千萬珠寶 傳兒子作證臨時喊卡原因曝

▲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的妻子王婉玲,告丈夫涉偷走她3000萬元珠寶,今(23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表明對方歸還珠寶就願撤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去年(2024年)與結縭25年的妻子王婉玲鬧婚變,被控偷走王女價值3000萬元珠寶、涉犯竊盜罪嫌,雙方今(23日)到臺北地院出庭,經法官費勁調解仍無結論,但保持續行協商空間,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2人兒子暫免作證選邊站,還沒走出法院就順手抽起電子煙,見媒體拍攝,急忙拿紙遮掩。

北院今開庭排定林鴻南與王婉玲的兒子作證,人都到齊了,王女卻說不希望小孩在父母面前作證,以免再裂解家庭,若林男還她珠寶,她願撤告,畢竟夫妻多年,她沒有爲難「林先生」的意圖。

《刑法》普通竊盜、加重竊盜都屬非告訴乃論之罪,和解也不能撤告,但配偶之間的親屬竊盜須告訴乃論、可撤告。

▲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右)否認偷拿妻子3000萬元珠寶,今(23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迴應媒體發問,反倒提醒記者別摔倒。(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鴻南始終不認罪,和辯護律師猶豫和解會被解讀成認罪,主張這批珠寶屬於雙方離婚協議附條件交付的財產範圍,林男取回並不構成竊盜。

法官要林男不必想太多、和解不會出現林男擔心的狀況,且不宜先讓兒子作證,以免一翻兩瞪眼、增加協商難度,諭知暫時休庭,讓林男和律師在庭外密商10多分鐘,復庭後,林男捨棄傳喚兒子作證,但公訴檢察官表明須看雙方和解進度,再決定是否捨棄傳喚2人兒子作證。

林男的律師表示今天的和解議題太突然,林男希望以離婚爲前提來談,本案珠寶涉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法官決定暫緩作證程序,改爲閉門協商,林男與王女的兒子在庭外等候,但歷經20多分鐘努力,仍無結論,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的妻子王婉玲,告丈夫涉偷走她3000萬元珠寶,今(23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表明對方歸還珠寶就願撤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男離開法院時沒回應記者發問,反倒2度作勢攙扶記者防摔倒,王女原本拒訪也不給拍攝,表示今天沒準備好,不過最後仍坦然面對鏡頭,微笑說「不方便回答」、「這個不公開」、「謝謝」。2人兒子在法院裡順手抽電子煙,見媒體拍攝,趕緊用紙張遮掩。

現年58歲的林鴻南是宏泰集團創辦人、號稱「臺灣地王」林堉璘大房三子,林堉璘2018年過世,林鴻南全面接掌資產上千億元的宏泰集團,事業版圖涵蓋房地產、金融、壽險、證券與投信等產業。

▲林鴻南與妻子王婉玲的兒子暫時不必在父母面前作證選邊站,放鬆心情在法院裡順手抽電子煙。(圖/記者黃哲民攝)

林鴻南與56歲妻子王婉玲正在打離婚官司、分居北市松山區同社區不同屋,本案王婉玲提告指稱,林鴻南去年1月14日中午,到她住處趁她不及防備,偷走保險箱內7件裸鑽等珠寶,價值約3000萬元,涉嫌竊盜。

林鴻南不認罪,強調本案「珠寶都是我的,保險箱也是,住所也是公司給我住的房子」,辯護律師聲稱雙方先前協議王婉玲須同意離婚、不能騷擾惹事,並歸還林男登記在王女名下財產,林男就贈與本件珠寶給王女,但王女屢次違反協議、滋生事端,本案珠寶仍屬於林男,並放在林男保險箱內。

法官先前開庭,就勸諭雙方的癥結在於離婚案,女方受到太大折磨、身心受創,懷疑丈夫有外遇纔會去搞破壞,與其耗費心力在這些刑案上,建議雙方設法談好離婚條件,彼此才能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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