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孟楷提議:參考新加坡「詐騙用鞭刑」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新加坡與臺灣同樣深受詐騙之害,既然新加坡能採取重典,臺灣也應思考是否能跟進,「亂世用重典」,對詐騙犯施以鞭刑,才能真正嚇阻犯罪。(洪孟楷提供/張睿廷臺北傳真)
新加坡近期擬修法,將對涉詐騙者施以鞭刑,引發各界關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新加坡與臺灣同樣深受詐騙之害,既然新加坡能採取重典,臺灣也應思考是否能跟進,「亂世用重典,對詐騙犯施以鞭刑,才能真正嚇阻犯罪」。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規劃,未來凡涉入詐騙或與詐騙相關罪行者,將可能面臨鞭刑。目前新加坡對詐騙罪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與罰款,但尚未包括鞭刑;今年上半年詐騙損失金額高達約新臺幣107億元,案件仍持續攀升。
新加坡的新修法草案中,若替詐騙集團洗錢、提供身分資料或擔任車手者,最高可處12下鞭刑,屬犯罪集團成員者可達24鞭;依該國法律,成年男性最高可受24鞭處罰。
洪孟楷表示,臺灣長期飽受詐騙、酒駕等惡行困擾,即使屢次修法加重刑罰仍難根除。新加坡此舉是希望在罰鍰與刑期之外,找到更具嚇阻力的懲處方式,值得臺灣借鏡。他說,這或許需要社會共識,但新加坡已邁出積極一步,臺灣也該思考如何有效遏止詐騙橫行。
洪孟楷提到,日前隨立法院長韓國瑜赴日本國會交流,未來也將建議韓國瑜帶團前往新加坡,實地瞭解鞭刑制度,研究其對治安與犯罪率的影響,作爲修法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