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線停車怎麼罰?政府一次說清楚 最高可罰1200元

有關路邊紅黃線的限制,很多民衆搞不清楚。(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近期有網路影片聲稱「紅線已可臨時停車、不會受罰」,但實際上紅線路段依規定全天禁止臨時停車,違者最高可罰1200元。另外黃線雖然禁止停車,但可以臨停,但必須符合3條件,否則也會被罰款。

屏東縣交通旅遊處指出,設於路側之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線」,禁止時間原則上爲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但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且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進一步解釋,「臨時停車」與「停車」在法規上有明確區分,依規定「臨時停車」係指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並且保持可立即駛離之狀態;反之,若超過3分鐘或車輛無法立即移動,即屬「停車」行爲。需要注意的是,在黃線路段得以臨時停車,如果停車時間超過3分鐘,或未保持可立即駛離之狀態,即屬違規,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裁決處還提到,紅線路段依規定全天禁止臨時停車,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鍰300元,紅線臨停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裁決處提醒,部分網路資訊誤導民衆認爲「紅線可以臨停一下」、「人沒下車就不算違規」,皆非事實。爲保障用路安全與道路暢通,民衆應依標誌標線及相關規定行駛,切勿因一時方便或誤信謠言,導致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