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民宿「這1怪招」偷電!還瞎扯:是淡季 省157萬被抓包
▲屏東某民宿遭臺電發現違規用電情形。(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潘鳳威/屏東報導
臺電在2021年3月間至屏東某民宿的檢查電錶時,發現電錶遭被破壞,還被動過手腳加裝二極體,導致電量計算失真,懷疑業者違規用電,臺電憤而向業者求償。法院審理後,日前判業者應賠償157萬4172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臺電在2021年3月24日派員到該民宿檢查電錶,發現電錶被破壞,電壓鉤被拆開加裝了二極體,導致電錶計算電量不準確,打官司要求業者賠償2樓、3樓電費, 分別追償36萬2002元、121萬2170元,合計157萬4172元。
不過,業者宣稱自己絕無違規用電,表示2樓電錶在2018年1月至3月用電量減少,是因爲這段時間是恆春的旅遊淡季。而3樓電錶在2020年3月至5月用電量下降,則是因爲疫情影響住宿率,或是當時熱水器壞掉,影響了用電量。駁斥偷電一說。
但法院認爲,這些問題臺電都有現場查驗報告和照片爲佐證,臺電的技術資料也證明加裝二極體會影響電錶的計量,符合違規用電的情形。且業者無法提出相關的訂房紀錄來證明客源減少。至於熱水器故障也顯然不是主因,法院認爲業者的說法站不住腳,無法證明自己沒有違規用電。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電業法第56條、違規用電處理規則第6條、營業規章第43條規定,判定業者應賠償臺電157萬4172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