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水而已...他驚訝捷運廣播要保全抓人 引網友兩派論戰
一名網友在搭乘捷運時,聽到廣播呼叫保全前往第五車廂,只因爲有乘客在「喝水」。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侯永全攝影
捷運明文規定非飲食區內不得飲食,有一名網友發文,透露日前在搭乘捷運時,聽到廣播呼叫保全前往第五車廂,有乘客在「喝水」,讓他感到很驚訝,直言「這麼嚴重嗎?」對此,網友們分兩派論戰,有一派人認爲規定就必須遵守,另一派人認爲「小題大作」,沒那麼嚴重。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他在搭乘捷運時,聽到車廂內廣播要求保全到第五車廂,因爲有乘客在喝水,他非常震驚,以爲喝水可以,喝飲料不行,沒想到只是喝水也那麼嚴重,還要動用廣播請保全處理。
此文一出,有許多人認爲捷運人員「小題大作」,其實喝水而已沒那麼嚴重,也質疑此法規的必要性,「喝水廣播也太小題大作了」、「小題大作了吧」、「禁止喝水很奇怪,比較遠的路程幾十分鐘不能喝水,不是一種虐待嗎?」、「韓國的地鐵也沒禁喝水,就臺灣怕東怕西的,何必呢」、「禁止飲食這規定本身就不合理」、「捷運喝水也太誇張,高鐵臺鐵都能吃便當」。
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爲規定就是規定,必須遵守,「禁止飲食就包含喝水啊」、「請遵守規定,不然就不要搭乘」、「禁止飲食就是都不行呀」、「搞清楚規定再搭乘,被罰是自己的問題」、「本來就規定不行了」、「本來就該執法」。
根據臺北市政府官網的解釋,依據《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捷運系統禁止飲食,違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但如果出現疾病、身體不適等狀況需要喝水、吃藥,可請服務人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