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火警撞門鎮代道歉 遭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屏東核三廠6日火警,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不滿廠方未第一時間通報疏散,開車衝撞大門,他7日上午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製作筆錄並道歉。圖/讀者提供,中央社
開車衝撞臺電核三廠大門的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趙記明今天完成筆錄並道歉,警方表示,依妨害公務罪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核三廠昨天火警,火勢約半小時撲滅,但趙記明不滿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時間未通知居民疏散,趕往現場質問,並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警方一度拔槍喝止。
趙記明上午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製作筆錄,並對昨天行爲道歉。
趙記明告訴中央社記者,一時衝動,作了不好示範,但核三廠不重視工安、仍須檢討對外通報機制。臺電雖符合2小時內完成通報規定,但耗時仍太久,不利疏散,且他原本相信核安而支持延役,這種工安態度已讓他產生動搖。
臺電昨天說,依規定電廠內或鄰近地區發生巨響、煙霧、天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可能造成民衆疑慮,應於2小時內完成傳真通報。電廠上午11時23分火警,11時35分先電話通報核安監管中心,11時50分電話通報屏縣府消防局,12時30分再以傳真方式通報包括核能安全委員會、屏縣府及恆春鎮公所,符合通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