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娜京當小三「懷孕打給正宮攤牌」被告! 墮胎喊冤不知已婚最終敗訴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韓女星河娜京(하나경)近日在婚外情損害賠償訴訟中最終敗訴,最高法院於4月15日駁回她的上訴,維持原判,她須賠償原告A某共計韓幣1500萬元(約臺幣38萬元),整起官司歷時3年多終於畫下句點。
▲河娜京被告介入他人婚姻。(圖/翻攝自Instagram)
根據韓媒《OSEN》報導,此案始於2021年底,河娜京遭A某指控在釜山娛樂場所認識丈夫B男,從2022年1月開始交往,同年4月更一同前往越南旅遊後懷孕。B男原本計劃與A氏離婚後與河娜京結婚並移民越南,但A某拒絕離婚,眼見事情不順利,河娜京甚至主動聯絡A某,揭露與B男的關係與懷孕事實。
在法院審理中,河娜京辯稱自己是在2022年4月之後才得知B男已婚身分,與A某聯絡只是爲了解決懷孕與金錢問題,否認存在不當關係。然而,釜山地方法院東部分院一審仍判定她須賠償A某韓幣1500萬元(約臺幣38萬元),法院認定其行爲已造成原告精神傷害。
面對一審結果,河娜京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她當時公開表示:「大家別相信沒有證據的謠言,我活得很坦蕩,對方口出惡言卻拿不出證據,我不能再沉默。」但二審法院最終仍維持原判,駁回雙方上訴。
河娜京在敗訴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稱,「我很冤枉,也對法院感到遺憾,我已經提交了證據,卻沒有減輕賠償金,更未能勝訴。」她亦提及自己因懷孕而接受人工流產,並將此情況寫入陳情書,表示「我還是想爲那個孩子討回公道」,隨後決定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然而根據《OSEN》後續報導,儘管河娜京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卻未於法定期限內提交上訴理由書。判決書指出,她的上訴狀中未列出任何理由,也未補交資料,因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29條及《上訴審程序特例法》第5條,由合議庭一致裁定駁回,確定最終敗訴。
對於這樣的結果,原告A某透過媒體表示:「河娜京至今都沒有表現出任何反省態度,還上訴到大法院,但最終連上訴理由書都交不出來就被駁回,現在終於告一段落,我對法院的判決感到感謝。」目前河娜京尚未對敗訴結果進行公開回應,南韓媒體也無法聯繫上她獲得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