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9歲女躲性侵落水 男持棍阻上岸害她溺亡 曝下場
少女爲躲強姦掉入水塘,因嫌犯阻止她上岸溺斃,圖爲事發現場。(取材自紅星新聞)
針對備受關注的河南「19歲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受害人家屬5日向媒體證實,該案嫌犯陳林已於6月底被執行死刑。此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月28日二審改判陳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據澎湃新聞報導,案件被告人陳林和朋友在飲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回家,途中遇到19歲女被害人在路邊玩手機,遂將她誘騙上車並帶至偏僻地段,兩次試圖強姦未得逞後,少女爲了躲避遭強姦掉入水塘中,陳林因害怕少女逃脫後報警,遂折斷水塘邊的小樹,並用樹竿多次敲打她的身體不讓少女上岸,致使她溺水死亡。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陳林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決定對陳林限制減刑。宣判後,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輕爲由提起抗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上訴。此事經媒體報道,引發社會輿論關注和討論。
河南省高院今年2月28日對該案作出二審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爲,根據證據,原審被告人陳林故意殺人、強姦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高院認爲,陳林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極爲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改判。
該案受害人家屬向澎湃新聞表示,接到法院法官通知,陳林在6月底已被執行死刑。家屬申請的附帶民事賠償一案,目前也已進入財產查控階段。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取材自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