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管法3月31日排審 藍委憂本會期難三讀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草案31日將排審,藍委憂本會期恐難三讀。(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能源問題未解,國民黨團決定着手推進,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葛如鈞將在31日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草案,主張在確保核安無虞的前提下,適度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並賦予已除役機組重啓可能性。同樣推動核能延役的立委賴士葆則說,委員會通過應該沒問題,但要在本會期三讀,以民進黨院會的表現,恐怕有難度。

葛如鈞昨日表示,美國在能源政策上已清楚指出核能的重要性,AIT處長谷立言接受媒體專訪時就說過,「美國可爲臺灣提供包括核能在內的可靠能源。」近期谷立言處長又在美國商會活動中,再次強調可爲臺灣提供全方位的能源解決方案,「從地熱、到核能、再到先進的電網技術」,於3月24日又三度於AIT官方臉書引述谷立言於美國商會謝年飯致詞內容,等於短期內似乎三度暗示賴政府擁核。

葛如鈞說,在國內,連產業界也對核能釋出支持訊號。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日前即透過錄影方式參與「核管法」修法公聽會,公開表達對核電的支持,並呼籲政府應重新審視整體能源政策方向,突顯企業界對穩定供電的強烈期待。同時,根據媒體公佈的民調,高達七成民衆支持持續使用核能,顯示民意對於核電延役已有清晰共識。

根據現行《核管法》子法「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規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累積達40年,仍須繼續運轉者,應於執照屆滿前5至15年提出延役申請。現已有十位在野黨立委分別提案修法,明定在合乎安全規範下,可延長核電廠運轉執照的有效期間。

賴士葆指出,他另有提「核子反應器設施延役條例草案」,盼提供核電廠在運轉執照尚未屆滿或已屆滿,皆可提出換照申請,「排除」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提前5年申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