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農村商業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25萬元

2月8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鶴壁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鶴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25萬元。

陳某甫(時任鶴壁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規部負責人)被罰款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