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業務違規,浙江禾城農商行被罰115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宋亦桐)6月20日,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未按項目資本金到位比例、項目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貸後管理不到位,貸款實際用途和合同約定不符"主要違法違規行爲,被罰款115萬元。

相關負責人中,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商曉明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塍支行行長何宏,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店支行行長張傑,時任浙江禾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鳳橋支行行長洪瑜均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