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讓閨蜜進公司任職 不知感恩還偷吃她老公!人妻超崩潰
好心讓閨蜜進公司任職,不知感恩還偷吃她老公!人妻超崩潰,怒告小三求償6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阿國(均化名)是夫妻,因爲閨蜜歡歡(化名)生活陷入困難,小萱便安排歡歡到他們夫妻經營的公司上班。不料,歡歡不知感恩,竟與阿國秘密交往,不僅多次外出遊玩還過夜,更常互傳鹹溼訊息。歡歡在東窗事發後離職,沒想到卻仍與阿國往來,甚至要阿國搬離住家方便約會。不滿歡歡所爲,小萱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控訴,身爲公司會計的她,在使用阿國的電腦時,跳出阿國與歡歡聯繫的畫面,她馬上拿手機對電腦畫面錄影,並傳訊息給阿國要求回公司說明。隔天,歡歡向她坦承確有此事,且公司其他員工已然知情,歡歡也表示要離職。
但是歡歡離職後,非但未見收斂,反而公然與阿國以男女朋友的型態交往,要求阿國搬離住家,以方便2人約會,兩人多次外出親密同遊,令她心碎不已。此外,從歡歡與阿國對話紀錄可以證明,2人已發生多次性行爲,並且聊天過程歡歡甚至用語音方式傳送淫叫聲給阿國。
歡歡辯稱,她並未要求阿國離開住家,阿國告知是他被趕出家門纔會離開。此外,對於小萱主張之事實她並沒有意見,但是認爲求償的慰撫金過高,希望可以減少。
法官考量,歡歡侵害小萱配偶權之時間、次數、樣態,與對小萱造成精神上痛苦之程度非輕,而且2人是高職同學,歡歡與阿國的交往被小萱發現後仍繼續交往、出遊,並且小萱因婚姻相關事件壓力下,有情緒低落、失眠等現象而前往身心科診所就醫。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得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