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亞投信前投資長姊弟人頭炒股不法獲利4千萬 特別背信罪起訴

瀚亞投信前投資長劉興唐與證券公司營業員胞姊劉麗梅,利用瀚亞投信基金、全委帳戶大量買進標的之際,涉以人頭證券戶下單買進148檔相同股票,再反手出脫或現股當衝,不法獲利4千餘萬元,造成瀚亞投信約3.1億元商業利益及商譽損失。臺北地檢署偵結,今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罪嫌起訴2人。

起訴指出,2018年10月至2021年5月間,劉興唐參與、主持晨會、每月選股會議、月檢討會等內部會議,及核決基金經理人撰寫的研究分析報告、投資決定書等,得知產業、市場趨勢、財務狀況等資訊,知悉當天的瀚亞投信基金及全委帳戶將下單買進標的,涉用微信指示胞姊劉麗梅下單買入標的。

檢方追查,劉麗梅涉以陳姓友人的人頭券帳戶親自在營業員打單系統下單,瀚亞投信基金買進當日或前日,下單南光化學制藥、臺達化學等上市上櫃公司股票148檔,利用瀚亞投信基金、全委帳戶大量買進時,帶動股價上漲之際,反手出脫或現股當衝,不法獲利4155萬9149元;劉麗梅另用人頭帳戶下單獲利313萬4075元。

瀚亞投信因劉姓姐弟的交易損失2395萬8227元,瀚亞投信也遭金管會罰鍰400萬元,受處分1年內金管會得退回或不覈准瀚亞投信境內基金申請案、2年內不得申請代理境外基金等處分,致瀚亞投信3億1138萬元商業利益及商譽損失。

此案,劉興唐向調查局認罪自首,檢方2023年3月搜索約談姊弟2人到案,訊後諭知劉興唐300萬元、劉麗梅30萬交保,劉興唐主動繳回2700萬元犯罪所得。

檢方認定,劉姓姊弟爲追求私利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罪嫌,嚴重侵蝕投資信託業者根基,致瀚亞投信遭裁罰,受基金營運、將來推廣業務等重大經濟利益及商譽損失,影響社會大衆對正常投資股市心生疑慮,犯罪情節重大,建請量予適當之刑。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