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亞投信前投資長「前置交易」炒股 聯手姊姊撈4155萬

▲瀚亞投信前投資長劉興唐涉嫌炒股,僅吐回約半數獲利遭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瀚亞投信前投資長劉興唐,涉嫌從2018年到2021年間,利用參與公司晨會得知基金操作標的後,透過擔任營業員的姊姊劉麗梅以人頭戶提前下單,坐等瀚亞基金進場再反手出脫,姊弟聯手獲利超過4155萬元,瀚亞投信卻因此慘虧3.1億元,臺北地檢署13日依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劉興唐、劉麗梅姊弟。

起訴指出,劉興唐2016年開始到瀚亞投信工作,從基金經理人做起,2017年7月就升任投資長,掌管瀚亞5檔臺股基金及1檔全權委託帳戶,且每天要主持晨會、每月還有選股會議及檢討會議,還可指示旗下經理人撰寫研究分析及投資決定書,劉興唐在得知瀚亞的投資標的後,就以「微信」通知在兆豐證券擔任營業員的姊姊,以人頭帳戶下單。

▲原在兆豐證券擔任營業員的劉麗梅列共犯遭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檢察官調查,劉興唐、劉麗梅姊弟從2018年10月1日到2021年5月31日間,提前入場買進南光化學、臺達化學等148檔上市、上櫃股票,再趁瀚亞投信基金大量買進帶動股價上漲的時機,反手出脫或現股當衝,這招「前置交易」讓姊弟倆賺了4155萬9149元,劉麗梅另外還偷偷幫客戶一起下單賺錢。

全案因劉興唐自知紙包不住火,寫自白書認錯,雖然住在信義區豪宅的劉興唐名下沒有資產,但在偵查中繳回部分犯罪所得2700萬元,檢察官考量劉興唐與劉麗梅姐弟導致瀚亞投信投資成本被墊高,損失3億1138萬元商業利益及商譽,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特別背信、非法經營業務等罪將姊弟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