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出包 苗縣11校光電球場解約

苗栗縣11所國中、小學爲了建置光電球場,分別發包由銅鑼鄉普登公司承包,不料普登公司得標後爆發財務問題,導致只有部分學校進場施作,其餘多所學校工程延宕,11所學校分別完成解約。(謝明俊攝)

苗栗縣11所國中、小學爲了建置光電球場,分別發包由銅鑼鄉普登公司承包,不料普登公司得標後爆發財務問題,導致只有部分學校進場施作,其餘多數學校工程仍未動工,11所學校分別完成解約,目前仍有8所學校願意重新發包建置光電球場;啓新國中及頭份國中都表示不再建置光電球場,縣府期望這個爛尾工程能圓滿解決。

苗栗縣政府依照教育部指示,由各校招標建置光電球場,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卻因遇上不良廠商,導致有頭份國中等11所國中、小學的光電球場工程,雖由銅鑼鄉普登公司得標承包,部分學校已入場施作,但多數學校卻仍未動工,普登公司疑因財務週轉出現問題無法繼續施作下,縣府指示11所學校依法通知普登公司進場施行,違者再依法解約。

依據當初各校與普登公司所約訂租賃契約書中,契約終止後,優先決定是否保留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其中除了苗栗市文山國小已近完工,因此與廠商進入調解階段,調解紀錄於今年2月7日送法院審議,所以未發函給普登終止契約;其他如大西國中等10校已發函予普登終止契約,且陸續到期。

教育處表示,大西國中等8校已來函教育處申請重新辦理太陽能光電球場標租事宜,縣府全予同意。另外通霄鎮啓新國中及頭份市頭份國中則來函表示不再續辦光電球場建置案,頭份國中表示,原有球場預定空間,可能將用於興建新教室,以解決該校教室不足問題,體育署也已同意解除建置案列管。

此外,除文山國小、啓新國中及照南國中與普登之間無逾期違約金及相關積欠費用問題,另大西國中等8校已發函普登依限期繳納,且包括竹南國中、大西國中、苑裡國小、大埔國小及中興國小等校,都已向法院提出聲請執行支付命令,向普登催繳逾期違約金及相關積欠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