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鯤鵬會推動和平發展 有必要政治處決?(孫榮富)
內政部以「統戰棋子」之名,解散了長期推動兩岸和平發展、造福兩岸年輕學子互相交流、持續堆疊兩岸善意的鯤鵬會。圖爲內政部長劉世芳。(取自直播)
最近,民進黨政府簡直「殺紅眼」。和平發展是兩岸民衆的共同期盼,長期推動兩岸和平發展、造福兩岸年輕學子互相交流,持續堆疊兩岸善意的鯤鵬會竟被內政部以「統戰棋子」之名,予以「政治處決」。鯤鵬會的負責人爲李勝峰,始終追求兩岸和平統一,鯤鵬會竟是如此結局,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中華民國是個法治國家,兩岸之間的交流與發展,自有《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作爲法源依據,內政部雖是號稱「天下第一部」,但也要依憲依法,兩岸的交流事務是陸委會、海基會的職權工作範圍,不該由內政部「越俎代庖」;何況,大前天,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纔在海基會董監事聯席會議上「公開表白」說:「和平發展」是當前兩岸領導人難得交集的共同語言,是歷史難得機遇,若以具體行動付諸實現,必可得來和平。
難道,內政部對長期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的鯤鵬會予以「政治處決」,就是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說的和平具體行動?內政部以「統戰棋子」之名,解散了長期推動兩岸和平發展、造福兩岸年輕學子互相交流、持續堆疊兩岸善意的鯤鵬會;同時,海基會卻表示兩岸應該要和平發展;現在,內政部針對鯤鵬會進行臺獨處決,是在打臉海基會?還是,與陸委會在「搶業績」?
在兩岸民間的交流事務上,內政部絕對不會比海基會來得熟悉。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又說:如果言行殊途,那「和平發展」就必然淪爲毫無意義的口號與口水。長期以來。鯤鵬會造福兩岸年輕學子互相交流,就是符合海基會董事長吳豊山說的和平具體行動,就是爲了避免「和平發展」淪爲兩岸關係之間無意義的政治符號。難道,民進黨政府的海基會可以做?李勝峰負責的鯤鵬會,就不能做?
鯤鵬會長期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當然不該被「政治處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句就是:「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部推動「國家統一」的一中憲法。鯤鵬會是在推動「統一」,也是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在增修條文裡的規定,又何罪之有?又何錯之有呢?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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