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就算有大陸定居證還是中華民國公民(孫榮富)

陸委會將長期在大陸教書的臺灣民衆張立齊,片面廢除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不再具有臺灣公民資格,違憲違法,實在是胡鬧亂搞一通。(藍孝威攝)

陸委會近日逕就解釋令以領有中國大陸定居證,將長期在大陸教書的臺灣民衆張立齊,片面廢除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不再具有臺灣公民資格,且必須經同意以後才能入境臺灣的首件案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有大陸「定居證」不等於失去中華民國「身分證」,陸委會的做法是完全沒有法治觀念的政治判定,實在是胡鬧亂搞一通。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臺灣民衆有選擇居住的自由,不論是居住在中國自由地區或是中國大陸地區的人民,都是中華民國的人民。何況,該位臺灣民衆張立齊還有中華民國的身分證,就算領有大陸定居證也不等於是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臺灣民衆張立齊仍是位中華民國的公民,直到本文的當下也還是中華民國的公民。

「公民」是居民的上位根本概念,全世界皆然,陸委會豈能以一張「違憲」的解釋令,就以政治處決途徑跳躍式廢除該中華民國公民的身分?難道,就因爲賴清德總統將「中國大陸」定位是「境外敵對勢力」,這一句「聖旨」使然?這是陸委會沒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關係,只好違憲違法「處理掉」一個手無寸鐵的臺灣人民的「無能虛弱」表現。

事實上,陸委會找張立齊「祭旗」,是在政治上故意要讓北京揹黑鍋,讓不瞭解實際狀況的臺灣民衆,以爲領有中國大陸的定居證就會失去中華民國的身分證,減少持有中國大陸定居證的意願、減少前往中國大陸的次數、拉大與中國大陸的距離;然而,賴政府的潛意識下,第一順位的政治敵對勢力是「中華民國」,是因爲中華民國的存在而阻擋民進黨臺獨專政的妄想。

除非,民進黨立院黨團「萬年總召」柯建銘,在立法院裡「無視現實」、「倒行逆施」推動中華民國憲法改爲臺灣獨裁國憲法的不可能結果;要不然,賴清德政府、陸委會要消滅臺灣民衆張立齊的「中華民國公民」身分,只能是藉此聊以臺獨的自我感覺良好。

簡言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就算臺灣民衆領有中國大陸定居證,還是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公民,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也是現實。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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