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名門廣場兩業主樓頂違建,一積極一推諉,推諉者被立案

本報訊 海口名門廣場南區有業主在樓頂違規搭建玻璃房,導致鄰居房屋天花板滲水,影響居住。接到投訴後,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美蘭分局立案調查。

海口名門廣場南區某棟10樓1004房業主韓先生告訴記者,去年4月,他回家後發現部分房間、客廳天花板滲水,向物業反映後,經查看發現是10×2房和10×6房業主分別在樓頂搭建了玻璃房。因沒有做防水處理,造成樓面滲水。

10×6房業主知曉1004房天花板滲水的情況後,及時對自建玻璃房做了防水處理,但10×2房業主認爲1004房天花板滲水不能確定是他造成的,一直不願意對自建玻璃房做防水處理。小區物業會同美蘭區藍天街道辦、司法所、藍天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多次找10×2房業主協調處理無果。

家中滲水讓韓先生苦不堪言,去年5月起他和家人另尋住所,但不放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者瞭解到,接到韓先生投訴後,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美蘭分局於4月23日對10×2房業主私自在樓頂公共區域搭建陽光玻璃房的行爲立案調查。

8月6日,韓先生收到執法部門委託中國國檢測試控股集團海南有限公司做的鑑定報告。

鑑定1004房客廳滲水的主要原因:10×2房露臺位於1004房客廳上方,10×2房露臺二次裝修在架空隔熱層上增加仿木地面與涼亭,雨水滲入後,因通風、採光不暢,屋面長期處於潮溼狀態,牆根已經多處長草,水分通過屋面板混凝土薄弱處向下滲透至1004房客廳。又因1004房自身戶型南北不通透,通風不暢,導致客廳頂板出現大面積黴點。建議10×2房對閣樓層地面進行處理,使其不能長期處於潮溼狀態,因地面長草會破壞防水層整體性,建議重新對閣樓層地面進行防水處理。

昨日,針對鑑定報告的認定結果,記者採訪10×2房業主,他表示,會依法依規接受執法部門的處理。(記者 廖自如 編輯 程偲 李小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