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爾集團財務公司被罰40萬元:貸款用途審查和管控不到位
來源:金融一線
7月25日金融一線消息,據 青島金融監管局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因 貸款用途審查和管控不到位 被 對該公司罰款40萬元 。同時,時任該公司地產金融部負責人徐衛紅、公司業務部負責人王愷因 貸款用途審查和管控不到位,被 分別給予警告 。
以下爲罰單詳細信息:
序號
當事人名稱
主要違法違規行爲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決定機關
1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對公信貸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
對該分行罰款110萬元;對時任該分行地產金融業務部總經理徐紹勇,貿易金融業務二部總經理姜新武,網金業務二部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李超,普惠金融業務三分部團隊負責人田陽,零售貸款部個貸業務三部客戶經理、個貸業務二部團隊負責人張昊,開發區支行個貸業務團隊負責人沈文忠分別給予警告
青島金融監管局
2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對公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債務
對該分行罰款30萬元,對時任該分行公司業務營銷二部總監王偉給予警告
青島金融監管局
3
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膠州支行及相關責任人
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
對該支行罰款30萬元,對時任該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何偉給予警告
青島金融監管局
4
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營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催收行爲不當,貸後管理不盡職、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以質價不符的收費項目調節收益分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違規辦理同業業務,人爲調整貸款五級分類
對該公司營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催收行爲不當,貸後管理不盡職、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以質價不符的收費項目調節收益分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違法違規行爲罰款105萬元,對時任該公司消費生態鏈羣高級經理高翔、貸後管理部高級經理胡雨森分別給予警告;對該公司人爲調整貸款五級分類的違法違規行爲罰款50萬元,對時任該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黃應華警告並罰款20萬元,對時任該公司財務部負責人郭濤、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郭鎮德、信息技術部總監吳文輝分別給予警告;對該公司違規辦理同業業務的違法違規行爲罰款50萬元,對時任該公司總經理黃應華取消任職資格二年,對時任該公司金融市場部負責人郭濤警告並罰款10萬元
青島金融監管局
5
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貸款用途審查和管控不到位
對該公司罰款40萬元,對時任該公司地產金融部負責人徐衛紅、公司業務部負責人王愷分別給予警告
青島金融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