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昱晴「公審路人」翻車道歉 法務部:應顧及被拍攝者隱私權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郭昱晴日前在Threads貼文指,遇到一位拿手機直播的「鬼祟男」,引來公審質疑,郭雖澄清「提醒不等於獵巫」,但網友不埋單,郭昨晚終於刪除文章道歉。法務部次長黃世傑今(23日)表示,公開場合的隱私保障程度與非公開場合不同,呼籲民衆儘量顧及被拍攝者的隱私權,至於郭昱晴本人已經有說明,「我們就尊重郭委員的說法」。
▲綠委郭昱晴公審路人翻車。(圖/記者李毓康攝)
針對「公審路人」爭議,郭昱晴發文澄清,近日不時有校園周邊有人疑似拍攝學生的報導,因此,當在公園看到一位男子持手機拍攝,且現場有許多孩童與家長,出於安全考量,自己主動上前提醒對方避免拍到孩子的臉部,提醒的過程理性平和,事後也將相關畫面加上馬賽克處理,無曝光其個資。
郭昱晴強調,目前留言中當事人與其友人在Threads上表示,他無不當目的,但更多的是對自己的批評指教,甚至謾罵跟指摘,自己都尊重,但提醒民衆注意孩子安全,並不等於獵巫。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法務部矯正署、衛福部健保署等單位就「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進行專題報告。黃世傑受訪時表示,公開場合的隱私保障程度與非公開場合不同,「我們還是呼籲在路上拍攝影片時,儘量顧及被拍攝者的隱私權。」
至於郭昱晴影射民衆「行爲有點鬼祟」挨批獵巫,黃世傑聽聞後僅簡短迴應,「郭委員已經有說明,尊重郭委員的說法。」
另,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先前播放「示範帶」質詢惹議,臺北地檢署上週將其列爲涉嫌僞造文書等罪的「他字案」被告。黃世傑對此迴應,此案源自民衆告發,檢方因此立案調查,相信檢察官將本於職責調查清楚,也沒有所謂北檢秀下限的問題,「有人告發就偵查,尊重檢察官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