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集團:對藥材股份僞造印章等行爲已提起訴訟並報案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丁爽)針對國藥藥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藥材股份”)及其所屬企業多次出現法律糾紛案件,發生拖欠施工單位甚至農村集體企業款項事件,2月12日,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官微刊發了一則股東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藥集團”)發佈的聲明。
聲明提及,自2016年11月起,國藥集團下屬中國中藥有限公司(簡稱“國藥中藥”)在藥材股份的持股比例爲25%。對藥材股份,國藥集團、國藥中藥既非控股股東、也非實際控制人。
與此同時,國藥集團表示,從未授權藥材股份及其所屬企業以“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醫藥集團”“國藥集團”“國藥集團成員企業”等名義開展宣傳、投資等行爲,也未授權其使用國藥集團註冊商標。對藥材股份涉嫌侵害國藥集團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爲,國藥集團、國藥中藥已依法提起訴訟;對藥材股份虛構股東大會會議,僞造股東大會決議、僞造國藥中藥董事簽字、僞造變造公司章程等違法行爲,國藥中藥已依法提起訴訟並獲法院支持;對藥材股份僞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爲,已向公安機關依法報案。
國藥集團強調,此前國藥集團、國藥中藥已多次發佈與藥材股份及其所屬企業行爲無關的澄清聲明,在此再次提醒相關主體加強防範,謹防上當受騙。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