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長遭控霸凌3教師 臺南教育局:已結案 指控與事實不符
臺南市教育局針對該起疑似霸凌案不斷遭當事人反覆指控,嚴正駁斥與事實不符,且已造成相關人員困擾。(教育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51勞動節前夕,民進黨立委範雲今偕職場霸凌被害人及勞教團體公佈「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有臺南教師指控3師遭校長霸凌,有人不敢申訴、有人申訴後撤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迴應,該案於2023年結案並通知當事人處理結果,針對本案當事人不斷反覆指控,不僅混淆視聽,也造成相關人員困擾,強調受理後一律依法定程序秉公處理,絕無包庇。
據瞭解,遭指控霸凌的校長已調至他校,當初指控遭校長霸凌的3名教師,1人已退休、1人調至其他縣市。教育局強調,該校在事件相關人員調離學校後,校務運作穩定,各項教學表現也深獲家長支持與肯定。對於現在又有人舊事重提,教育局嚴正聲明,當初一接獲其中一名教師申訴後,即依照程序啓動調查,但調查程序進行中,申訴人於2023年7月3日自行撤回霸凌申訴,教育局同年7月7日函覆申訴人同意撤回並結案,至於其餘教師並未提出霸凌申訴。
教育局說明,依上述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對同一事件再行申訴,且本案已逾救濟時效,如當事人認爲處置不當或遭受霸凌,皆可檢具新事證依程序提出陳情或申訴等救濟管道。針對本事件當事人不循體制舉證陳情,卻持續透過媒體指控、混淆視聽,教育局必須嚴正聲明駁斥。
針對事件當事人質疑教育局因議員施壓而包庇學校,教育局嚴正駁斥指當時是事件當事人透過教師團體向議員陳情,未向教育局副局長陳情,遭指控泄漏投訴人身分,與事實不符也嚴重扭曲真相。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本案所涉學校因校內長期紛爭不斷、屢見相互檢舉與陳情事件,嚴重影響校務運作與學生受教權益。教育局除接獲有關校長管理問題陳情外,在2023年4、5月間也陸續接獲校內教師6項違失行爲,包括教學品質差、情緒控管不佳、外泄業管公文與不實投訴爆料、逕自查詢非職務權限之他人個資及外泄知悉並持有職務上不應知悉或持有之公文資料等,經組成調查小組於同年8月完成調查,確定前開6項違失皆屬實,核予記過、申誡等處分,當事人所提訴願也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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