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增資樂天銀 金管會認合理

張嘉魁表示,純網銀與一般銀行監理要求相同,依銀行法64條規定,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補足資本,樂天銀行資本額100億元,截至今年5月底已虧損26.4億元,雖未逾資本三分之一,但銀行爲健全財務結構、充實資本與營運資金,會視財業務情況適時評估要不要增資,金管會自然希望銀行資本健全,若即將達增資件就要提出申請,金管會依規定辦理審查。

張嘉魁進一步說,其他二家純網銀也是在虧損至一定額度時,即提出申請增資,連線銀行曾辦理二次增資,一次在2022年6月先減資25億元后再增資75億元、2025年6月再增資50億元;將來銀行是在2023年12月先減資再增資。銀行增資有一定的前置作業,包括董事會同意等。

他強調,「當然是在還沒虧損1/3就要預先申請增資,因爲等真的到虧損1/3就要被『限期處理』」,因此,樂天銀行考慮增資是合理的。

針對公股銀及其他大股東增持國票金股份的相關程序,即國票金股東的一銀、合庫銀、臺銀是否能申請持股超過10%,張嘉魁解釋,對金控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在金控法第16條中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金控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一銀、合庫若持有5%以上就要備查、5%以上每變動1%就要申報,任何一人不只是公股,想要持股一家銀行10%以上,都要經過審查才能成爲銀行大股東。

張嘉魁補充說,公股若提出申請也是依相關規定辦理,但不適用「政府持股」免審查的規定,金管會認爲的「政府持股」,是指財政部持有的臺銀,一銀、合庫銀並不是「政府持股」,也不是同一關係人,若超過10%就要來向金管會申請。

不過,目前公股銀並沒有提出申請。另就程序上來說,銀行現增除要董事會通過外,若超過額定資本額,還要經股東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