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件氣候訴訟敗訴 綠色和平將提上訴

由綠色和平等環保團體共同提起的國內首起氣候訴訟,認爲經濟部制定「用電大戶條款」過於寬鬆、無法有效推動企業減碳,經4年纏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以原告無訴訟請求權爲由判決敗訴。綠色和平昨表示,將提上訴。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忻儀說,根據判決書,法官認爲臺灣地理位置本多臺風、水災,難證明和氣候變遷有關,並以公民只有請求權、沒有告訴權駁回訴訟,理由令人遺憾;因國際間早有科學證據證明臺灣極端天氣事件與氣候變遷有關,政府更應正視氣候災難下的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