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羈押理由曝 驚見立委盧縣一遭列共犯
屏東地檢署持續追查「假連署」,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2日遭聲押禁見獲准,屏東地院稍早公開羈押理由,驚見原民立委盧縣一遭列共犯。(謝佳潾攝)
屏東地檢署持續追查「假連署」,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2日遭聲押禁見獲准,屏東地院稍早公開羈押理由,驚見原民立委盧縣一遭列共犯,法官認爲黃雖坦承有交代抄寫提議書,但未說明是否接受他人指示,加上共犯盧縣一與謝姓黨工等2人未到案,足認黃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稍早記者致電盧,盧僅表示「沒看到」後即掛電話。
屏東地方法院公開羈押理由指出,被告黃碧雲是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負責選務工作,而竟與專委李得全、黨工隨男、柯男、謝男,以及立委盧縣一及其國會助理張芳碩等人一同涉嫌僞造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在今年1月25日至2月2日,在辦公室抄寫黨部電腦及名冊內的黨員資料後,同月6日送件至中選會提出立委伍麗華罷免案。
而後,中選會發現領銜人張芳碩提的資料有1017人因已死亡、重複提議、未具山地原住民身分、姓名錯誤或不明、戶籍地址錯誤或不明、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或不明等原因,不符資格,要求張補件,不料他們又以相同的不法手法,3月5日補提僞冒代抄的提議人名冊,中選會經查對後,仍有504人不符資格。
法官表示,黃經訊問後雖坦承有交待抄寫提議書,但未說明是否受他人指示,加上尚有共犯盧縣一、謝姓黨工未到案,所以若讓黃在外,實有影響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記者稍早致電盧縣一,盧僅表示「沒看到」,隨後掛電話,之後手機有通無人接。對於盧縣一的共犯身分,以及是否約談盧縣一,屏檢三緘其口,僅表示不方便發表評論。由於法官公開的羈押理由無預警列出2名共犯,且是檢方從未提起的,檢方後續的偵辦動作是否因而受影響,屏檢無奈道,不便說什麼。
屏東地檢署1日持續追查「假連署」發動全臺大搜索帶回15人,偵訊過程有數人從證人轉被告,最終10名被告經漏夜偵訊後,國民黨組發會副主委黃碧雲2日遭聲押禁見獲准,羈押庭僅開半小時,其餘被告專委李得全50萬元交保、臺東縣黨部書記長張成璇20萬元交保、南投縣黨部總幹事葛典育10萬元交保、組發會黨工隨男與柯男20萬元交保、南投縣黨部黨工溫男10萬元交保,另組發會黨工彭男、臺北市黨部黨工宋男、前南投縣黨部黨工全女等3被告請回,全案10被告總共1收押、6交保、3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