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提案加放五天假!朝野激辯卡關送交黨團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1日續審《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國民黨主張恢復五天國定假期,並提出多項新增紀念日與放假日建議,不過,經過一整個上午的討論,朝野對於紀念日與節日的增減、是否放假及施行日期等關鍵條文仍無共識,最終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早在本月26日,內政委員會已展開逐條審查,但多數爭議條文保留,31日會議唯一達成共識處,爲條例的立法目的,爲彰顯紀念日及節日特殊意義,並規定放假日期及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以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羣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特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談及哪些日期該列入紀念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代表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新增原住民族抵抗日、八二三紀念日、臺灣光復暨古寧頭大捷紀念日,應新增三天放假日;民進黨立委黃捷提議,增訂3月24日因爲總統首度民選,應訂爲國家主權日,而5月24日爲婚姻平權紀念日等。

節日部分,國民黨團提案中明定,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放假一日、春節則從小年夜到初三放假五日,讓小年夜彈性放假後無須補班;另外,民衆黨團提案增訂12月18日爲國際移民日應放假;國民黨立委丁學忠主張農曆3月23日訂爲媽祖誕辰日;高金素梅則提案,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族別擇定三日放假。

條例的實施日期也存在分歧,國民黨團提案,條例應從公佈日施行。不過,內政部部長劉世芳迴應,行政院人事總處須於前一年中旬預告軍公教行事曆,若此次放假日有異動,實施應延至次年;勞動部亦強調須給予民間企業調整時間。

討論至中午,朝野仍在紀念日與節日定義、放假天數及施行時間等條文陷入僵局,民進黨提案擇期再審遭國民黨、民衆黨及無黨籍立委以7票否決,召委牛煦庭裁示,因無共識,將草案保留並送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李柏毅對此程序提出異議,反對逕送協商,經再次表決,仍因票數仍不足,異議未被採納。

國民黨推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立法,國民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牛煦庭(中)表示,朝野無共識將面臨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但本會期一定會完成三讀。圖/牛煦庭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