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臺中黨部「辦講習搞造假」 黑藍筆輪流狂抄...還提醒5件事

▲國民黨臺中黨部34人涉死亡連署,今日遭起訴。(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偵辦死亡連署案,發現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總幹事伍康龍、書記長陳劍鋒主導僞造連署,今將34人起訴。檢方查出,伍康龍要求黨工職「開會」時,要攜帶黑筆跟藍筆,輪流來抄寫黨員名冊,甚至提醒要注意避免重複、勿寫簡體字等,就是爲了要騙過中選會,以利罷免連署達標,伍、陳遭中檢求處重刑。

中檢調查,國民黨臺中黨部今年1月下旬開會,決定針對大罷免進行反制,對民進黨籍立委蔡其昌、何欣純發起罷免,由總幹事伍康龍擔任總負責人,書記長陳劍鋒協助推動,應罷免蔡其昌提議人數應達到2235人、罷免何欣純提議人數應達到3297人,爲求迅速,伍康龍決定以抄寫黨員名冊方式進行。

依照中檢統計,國民黨臺中黨部總計有34人蔘與其中,包含各區黨部執行長、副執行長或是專員、秘書、黨工等人,送件、補件均有抄寫僞造名冊情事,每人僞造數量約在百件上下,總計達到4258件。

▲▼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書記長陳劍鋒(左)、總幹事伍康龍(右)居本案主導地位。(圖/ETtoday資料照)

臺中地檢署追查,總幹事伍康龍在今年1月22日在LINE羣組「臺中市黨部幹部公務羣組」、「KMT臺中黨部業務羣組」傳訊要求成員,隔天下午2點出席「專案講席」,並且要攜帶藍筆、黑筆各一支,總計33人到場參加。

伍康龍指示證人潘女下載第一選區、第七選區黨員名冊,裡頭有黨員之組織番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以及地址等,要求到場33名黨工職以前述資料填寫到空白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上。伍康龍甚至提醒5件事,要避免抄寫80歲以上黨員、勿抄寫簡體字、避免重複、藍筆黑筆要輪流以及時間要寫2月1日或2月2日。

伍與33名涉案黨工職人員,以此方式抄寫僞造罷免蔡其昌份數高達1710份、罷免何欣純份數高達2502份,合計4212份。伍康龍跟陳劍鋒再指示王姓黨工,依序整理編排,如果發現有人筆跡連續出現,就要調換位置,以免遭到識破,後續再將其混入正常名冊中,一同送交至臺中市選委會。

臺中市選委會當時查對、刪除不合格份數後,蔡其昌罷免案門檻尚需61份、何欣純罷免案仍需445份。伍康龍跟陳劍鋒得知後,指揮王姓黨工、姜姓秘書再度抄寫各10份、36份,總計46份,並再度混入送交。

經中檢比對選委會資料,實際罷免蔡其昌合格份數由2360份扣除僞造1720份,僅剩下640份;罷免何欣純合格份數由3513份扣除僞造2538份,僅剩下975份,都沒達到法定門檻。

▲中檢列出本案時程。(圖/臺中地檢署提供)

中檢認爲,伍康龍、陳劍鋒2人擔任國民黨臺中市黨部高層幹部,居於謀劃、指揮之主導地位,本案犯行之嚴重性已如前述度,對於民主制度之破壞程度不容小覷,且渠等事後均有刪除案關對話紀錄之滅證行爲,到案之初亦未坦承,惟其等於偵查終結之前終能坦認犯行,建請法院綜合請考量上情,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另審酌劉姓小組長、施姓副執行長、王姓執行長坦承犯行,一名王姓成員否認犯行,4人均系聽令伍康龍與陳劍鋒,應處適當量刑;其餘王姓黨工等28人並非指揮角色,若認罪,建請從輕量刑、斟酌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