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高雄總醫院貪瀆案大逆轉 更一審14名被告只有「他」判刑
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左營分院醫生被控集體貪瀆案,更一審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改判岡山分院中校臨牀藥事科主任杜政璋較輕刑責,其餘被告接獲無罪。(資料照片)
2017年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左營分院醫生被控集體貪瀆案,檢方認定十餘位涉案人,索取回扣金額10餘萬至數百萬元不等,高雄地檢署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結,判處杜政璋等14人有罪,被告等人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8日上午宣判,出現大逆轉,僅岡山分院中校臨牀藥事科主任杜政璋判刑5年2月,其餘13名被告均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和左營2分院在2017年時,爆發集體採購藥品舞弊案,13名校級軍醫官涉嫌利用藥事審議放水,或配合開立特定藥品、收受藥商17萬至近百萬元不等回扣,檢調人員或檢舉展開對兩家醫院搜索。
檢方發現時任岡山分院中校臨牀藥事科主任杜政璋、左營分院急診部主任鍾立民等14人,涉嫌與莊姓廠商等人(均緩刑起訴)勾結,犯罪時間長達1至3年,其中杜政璋兼任醫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涉嫌提報10多項特定藥品通過「國軍106-107年度藥品聯標案」,每提報1項就能收取1至3萬元回扣。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偵辦起訴。
14名被告在一審時均被判有罪,獲1年9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部分醫官因願繳回犯罪所得,換取4至5年緩刑,其中以鍾立民涉嫌收受廠商184萬元賄款,判刑8年6月刑期最重,鍾等人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此次更審合議庭法官認爲,鍾等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之人員,單純從事看診等醫療行爲,未兼辦政府採購職務,與公立醫院的醫生相同,不是刑法所稱公務員,雖然行爲不當且道德上有瑕疵,但不屬於起訴所指公務員範疇,因此判決無罪;杜政璋因涉及採購標案,與起訴罪名符合,但因所涉均爲同1標案,當以1罪論處,而非原審14最相加,因此減少刑度,改判5年2月,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