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加強信託公司風險預警

中新經緯1月27日電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要加強信託公司風險預警、早期干預和風險處置,及時排查處置信託業務風險,加強風險防範和化解。

信託業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據中國政府網27日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信託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9年,信託業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業務轉型有序推進,機構經營更加穩健,法律制度進一步健全,全過程監管持續加強,信託業高質量發展基礎不斷夯實。到2035年,基本形成堅守定位、治理完善、經營穩健、服務專業、監管有效的信託業新格局。

《意見》要求,要堅持迴歸本源的發展導向,推動信託公司堅守信託本源定位,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提升專業能力本領,突出信託文化本色。要強化信託公司的股東、機構、業務准入監管,加強信託公司持續監管,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股東股權管理,落實分級分類監管,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要加強信託的設立、銷售、存續期管理、盡職履責、信息披露、到期清算等全流程監管,貫徹“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原則,在依法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同時,堅決打破剛性兌付。要加強信託公司風險預警、早期干預和風險處置,及時排查處置信託業務風險,加強風險防範和化解。要加強信託制度建設,完善信託財產登記、慈善信託稅收優惠等配套機制,提升信託監管能力,加強央地、部際協調聯動,形成信託業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將以《意見》發佈爲契機,進一步完善信託監管制度體系,加強信託公司監管,加強與各方面的工作協同,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爲實現信託業高質量發展提供監管保障。(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