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 北京報道中辦、國辦6月9日發佈《關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決羣衆急難愁盼的意見》(下稱《意見》)。國新辦6月1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相關政策情況。

我國有數量龐大的進城務工人員,截至去年末,在城鎮居住的進城農民工超過1.3億人,在常住地享有子女教育、社會保險、住房保障,是這些農民工的最大期盼。

《意見》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採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區域協同經辦、完善轉移接續等方式,逐步將基本公共服務調整爲常住地提供。推動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實施辦法,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肖渭明指出,“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現行標準規定的81項服務項目中,幼有所育10項、學有所教9項、勞有所得12項、病有所醫16項、老有所養4項、住有所居3項、弱有所扶14項等,這81項目前已經有62項實現了常住地提供,剩餘的就是下一步要攻堅的。”

肖渭明指出,各地還結合實際做了不少積極探索,比如浙江省通過社保、居住年限積分對緊缺基本公共服務探索梯度供應。上海市完善多元化保障性租賃住房體系,努力爲一線務工人員、青年人和新市民解決住有所居問題。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爲重點,推動“一城一策”制定實施辦法,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