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惡意蛇行逼車畫面曝!警出手通知駕駛到案 恐罰3.6萬並扣牌

記者林東良、劉人豪/臺南報導

國道1號南向永康路段,14日凌晨一輛自小客車疑不滿遭閃燈,一路連續變換車道逼車,警方指出將通知車主前來說明,查證後將依規定處理及制單舉發。

▲自小客車疑不滿遭閃燈,一路連續變換車道逼車。(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表示,民衆於社羣平臺張貼「沿路從永康路段往仁德方向逼車狂魔」案,影片中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疑不滿遭閃燈,一路連續變換車道,並且還突然煞車進行逼車。經檢視影像內容,自小客車涉有以迫近或驟然方式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爲釐清案情,將通知車主前來說明,查證後將依規定處理及制單舉發。

警方指出,本案容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方式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之規定,可處罰汽車駕駛人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且不得任意或驟然變換車道,如遇有危險駕駛及逼車情形,可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即時派遣警力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