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當「路隊長」挨罰 高公局曝內外線規定 開錯罰6000

國道車道有明確的速限與車種規定,若開錯恐吃罰單。(示意圖,記者陳君瑋/攝影)

國道車道有明確的速限與車種規定,國道公路警察局提醒,內側車道爲小型車超車專用,駕駛應依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切勿低速長時間佔用,「成爲路隊長」妨礙交通,根據規定,慢速小型車若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就算未造成超車道堵塞,仍恐面臨5000至6000元罰款。

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在臉書發文,並上傳一張照片,畫面中一輛小型車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經雷達測得時速僅76公里,提醒慢速車輛切勿佔用內側車道,以免妨礙交通,直呼「內線開76真是生氣氣,不要當路隊長」。

此外,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國道監控人員每日拍攝違規車輛,包括超速、低速、未保持安全距離、不繫安全帶、駕駛時使用手機等行爲。

國道內線車道爲小型車超車用,若時速低於規定,就會被開罰。(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

根據高公局規定,內側車道爲超車專用道,車輛應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如限速爲110公里時,車速應接近110公里;若長時間以過慢車速行駛,如時速76公里,雖未造成堵塞,仍可能吃罰單。

高公局指出,慢速小型車或大型車若違規行駛於非外側車道,將處新臺幣4000元至6000元罰款;若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但未堵塞超車道,則處5000元至6000元罰款;而小型車若未依規定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則處3000元至4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