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其中提出,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各省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堅持保基本、保普惠,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明確省以下分擔責任,將公辦幼兒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制定並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提升辦園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