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吳宗憲辯「長官叫我帶進來」 審判長斥:是誰都沒講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安私煙案,今傳官邸侍衛室前少校吳宗憲等12名被告,吳聲請臺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陳衍任鑑定稅法;陳以鑑定人身分作證,並指收貨人有納稅義務,但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刑責過重。被告今全不認罪,吳還稱「我不懂法律」,審判長許泰成質疑從軍有法治教育,「進軍職就不管了?」

今天出庭的被告包括吳宗憲、張恆嘉、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張家維、葉信宏、李君偉、於堯、黃川禎、陳穎彥、邱彰信,其中潘、李、葉一審時自白犯罪,如今也都翻供。高檢署公訴檢察官表示,一審時因爲部分被告認罪而獲輕判,現在卻改口不認,提醒他們「自己考慮」;審判長也表示,如否認,依法處理。

本案源於2019年7月11日至22日,蔡英文總統出訪太平洋友邦島國,傳出國安特勤人員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私煙闖關;檢方2019年8月起訴吳宗憲、中華航空前副總經理邱彰信等13人,後追加起訴請吳宗憲代購煙品的劉品纖。

臺北地院2021年6月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官邸侍衛室少校軍官吳宗憲10年4月、張恆嘉10年2月徒刑,各褫奪公權10年。另外,邱彰信、華航空品處協理於堯、供應管制部管制組管理師陳穎彥被依逃漏稅捐罪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華航商用品規劃營銷部整合行銷組代理組長黃川禎則因幫助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遭處5年4月,褫奪公權5年。

高院行準備程序時,邱彰信否認犯罪,稱不認識國安局的人,沒有圖利。邱說「華航以客爲尊」,滿足客人的需求,沒有協助逃漏稅,大家都是做好分內的工作,不用特別交代;他表示,從來沒有人討論過專機可購買超過一般客機的免稅品數量。於堯說,工作就是滿足旅客需求,沒想過國安人員會違法。黃川禎表示,辦理總統專機業務都是依過去經驗辦理,也相信公司不會叫他去做違法的事。陳穎彥則說這回的工作與銷售免稅品無關,是黃川禎請他把煙品從保稅倉庫拖至專機旁,他的認知是「合法商品」。

當時購買私煙的共有75人,副教授陳衍任今作證認爲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吳宗憲是以旅客身分入境,應申報,而納稅義務人則是收貨人,但他認爲一審擴張「私煙」解釋,有違罪刑法定、刑法謙抑原則,本件應是超量攜帶菸酒,不算是私煙。他也不認爲被告是以詐術逃漏稅捐,稅捐稽徵法第41條依實務應是針對「積極行爲」,不含未申報這類消極不作爲。

陳衍任也認爲貪污治罪條例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的規定不合時宜,是威權時代的立法,不符罪刑相當性,有違憲之虞。

審判長今在提示卷證完後,逐一詢問12名被告是否認罪?結果全部都否認。已脫離軍職的吳宗憲表示,他一直以來的認知就是這是他的工作,審判長反問「國安勤務就是要買這麼多煙?」吳答稱「我不懂法律,這是長官交代的」,並說他的認知是不違法。

審判長斥「鑑定報告那麼清楚,你有特權可以帶進來?」吳宗憲理直氣壯地說「長官叫我帶進來」,但審判長反問「從事軍職之人也受過法治教育,『長官』是誰?從頭到尾沒講過啊!」吳又辯「這是一直交接下來的工作」。

檢察官表示,被告的違法惡性沒有詐騙集團那麼高,香菸也不是爲了自己而買,希望被告回去再想一下,尤其吳宗憲、張恆嘉的行爲非常嚴重。

審判長諭知8月15日續行審理。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華航總統專機私煙案今天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庭,本案被告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張恆嘉(圖)等人出庭應訊。記者許正宏/攝影

華航總統專機私煙案今天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庭,本案被告時任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中)等人出庭應訊。記者許正宏/攝影

華航總統專機私煙案今天上午在臺灣高等法院進行審理庭,本案被告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圖)等人出庭應訊。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