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煙案!特勤軍官、邱議瑩胞弟等12人輕判 高檢署提上訴
高檢署
喧騰一時的國安私煙案,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的機會,夾帶9793條私煙,涉案軍士官吳宗憲、張恆嘉及立委邱議瑩的弟弟、華航副總邱彰信共12名被告,臺灣高等法院改依圖利罪改判無罪或輕判1年4月至6年不等徒刑,其中邱彰信8人獲緩刑,臺灣高檢署認爲,二審判決違背法令,已對12名被告提起上訴。
2019年7月22日,當時的蔡英文總統結束12天「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返臺 ,調查局攔查發現國安局官員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私煙,企圖 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創下桃園機場夾帶私煙最大數量紀錄。
國安局軍士官部分,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處吳宗憲徒刑10年4月、張恆嘉10年2月、劉尊彰7年;黃柏維、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各判處6年4月徒刑;張家維判刑6年2月。
華航人員部分,黃川禎爲貪污罪幫助犯,判刑5年4月;邱彰信、於堯、陳穎彥涉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各判處2年8月、2年6月、2年徒刑。
高院二審改依圖利罪論罪,判決吳宗憲有期徒刑6年、張恆嘉2年4月、劉尊彰2年、黃柏維2年6月,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各處1年10月徒刑,張家維1年8月;劉尊彰、潘秉忠、葉信宏、李君偉、張家偉均宣告緩刑,須支付公庫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華航人員部分,邱彰信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於堯1年5月,黃川禎1年4月,均宣告緩刑,須支付公庫60萬元至15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陳穎彥維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