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與前男友交往 她PO文辱對方「資源回收」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

王姓女子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新歡竟是她的前閨蜜,在社羣平臺IG上標註前閨蜜帳號,並在限時動態留言「婊子,祝『賤蝶情深』」、「我不要的東西妳要撿,妳是資源回收還是垃圾處理場?」,對方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王女。

起訴指出,王女因不滿前男友與閨蜜交往,去年9月凌晨,使用社羣軟體IG,在限時動態上留言「婊子,恭喜你打着跟我朋友的名義,跟我6、7年前的男友在一起,祝你們賤蝶情深」。

王女並留言「但是我不要的東西,妳要撿,請問小姐,妳是資源回收還是垃圾處理場?!」,並標註前閨蜜的IG帳號。對方事後報警提告。

臺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王女留言內容,足以貶損對方的人格與社會評價,涉嫌公然侮辱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