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廢物就地破碎 環長嗆重罰
外商「元昱太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的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廢棄光電設施就地放置在滯洪池環狀道路,處理方式草率。(呂妍庭攝)
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廢棄光電設施處理廠商,爲減少清運量,直接就地碎化,被環境部認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呂妍庭攝)
已被開罰300萬元的嘉義縣新莊滯洪池,光電廢棄物清理進度牛步,堆置方式也不符規定,遭環境部長彭明撂狠話,表示還要再重罰300萬元。(呂妍庭攝)
外商「元昱太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的嘉義縣新莊滯洪池、荷苞嶼滯洪池,光電廢棄物處理緩慢且不符規定,2案場已被開罰600萬元,環境部長彭啓明16日再到2滯洪池現地查看,見廠商處置牛步,甚至在現場就地破碎,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雖19日改善期限未到,但彭啓明當場撂狠話表示可能再重罰300萬元,不排除連續罰,呼籲業者要有更清楚的環保作爲。
環境部昨在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成立「環境部災後復原南部辦公室」,彭啓明指出,設置辦公室有3大目標,包括加強損壞光電板清運、完成石綿瓦清運、強化廢棄物清運,希望強化統合工作,加速嘉南地區風災廢棄物清理。彭啓明揭牌後再度到新莊滯洪池、荷苞嶼滯洪池瞭解光電廢棄物清除狀況,因現場大量光電廢棄物就地放置,浮具夾雜破光電板,且無任何覆蓋防污措施,遭彭直接點名違反廢清法。
彭啓明表示,環境部非常關注「元昱太陽光電」對廢棄物處理會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之前已重罰300萬元,現恐怕還要繼續再罰,認爲元昱公司是事業單位不該推拖,如果有積極處理,甚至提出改善計劃,環境部、環保局都會給予建議、寬容處理,重申環境部的態度是溫柔又堅定。
彭啓明指出,元昱雖是外商公司,但應該要了解臺灣的法令、要有更清楚的環保作爲,才能繼續走下去,否則其經營案場不會有未來。至於之前光電板暫置區有可疑紅水滲出,環境部已澄清無污染。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科長林書泓指出,水質檢出微量「砷」,應該和義竹當地土壤特性有關,另化學需氧量偏高,可能因農地有很多腐植質和腐植酸,不過並無污染成分。
另針對業者在現場就地破碎浮具,義竹鄉長黃政傑指暫置場是農地,直接碎化產生的塑膠微粒恐滲透、影響土地。林書泓表示,之前已對元昱委外處理廠商說明,絕對不能在現場清洗、碎化,業者行爲已違反廢清法,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