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 變 “光賠”?東旭光電95 億資金佔用案背後,苦主股民索賠迎來新進展

記者:蕭峰

2024 年 10 月 11 日,曾被譽爲 “光電龍頭” 的東旭光電(*ST 旭電,000413)黯然摘牌。這家市值曾破千億的明星企業,最終因控股股東東旭集團 95.95 億元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連續三年鉅虧超 200 億元,淪爲 A 股 “財務造假” 典型。而在退市陰影下,數萬股民的維權之路纔剛剛開始。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18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並在2024年4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爲準)。

東旭光電的墜落早有徵兆。2024 年 7 月,河北證監局一紙《責令改正決定書》撕開僞裝:截至 2023 年末,東旭集團通過虛構貿易、違規擔保等手段,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近百億元,佔淨資產 45.64%。更諷刺的是,2019 年公司賬面顯示 183 億貨幣資金,卻連 20 億元債券都無法兌付,“存貸雙高” 的財務造假嫌疑暴露無遺。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爲電子元器件製造領域的重要企業,自 1992 年成立以來,通過不斷拓展業務和戰略轉型,構建起一個龐大的產業佈局,涵蓋光電顯示與裝備製造、石墨烯產業化應用、新能源汽車以及智慧城市建設等多個熱門領域。其一度輝煌的發展歷程,吸引了無數投資者的目光。然而,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卻隱藏着諸多不爲人知的隱患。

2024 年 9 月 6 日,東旭光電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一消息猶如一顆重磅炸彈,瞬間在資本市場掀起軒然大波。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法律規定,受損股民可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去年12月份,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已向石家莊中院提交一批起訴,近日法官聯繫主辦律師稱法院正在整理東旭光電索賠信息。其他東旭光電受損股民也可以關注參與索賠。

目前,東旭光電的索賠正在徵集中。受損股民是否符合索賠條件?索賠流程是怎樣的?股民朋友可聯繫《投資快報》股票維權諮詢、新聞報料渠道(微信:tz315-wh)。報社將組織專業的金融315團隊,爲廣大投資者提供的一站式諮詢服務支持,通過法律途徑及時挽回投資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