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深圳分行被罰640萬元
4月3日,深圳金融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蓋貸款質量,票據承兌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到位等,深圳金融監管局對該機構罰款640萬元。記者注意到,這是深圳金融監管局今年來開出的最大一張罰單。
本次處罰通報還涉及多位前高管及責任人。其中,對朱慧民、鄒建旭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對張含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對牛敬章、周永平、李世根、茹瑋巖給予警告。
不過,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本次被“終身禁業”的朱慧民、鄒建旭此前已經“落馬”。朱慧民曾“掌舵”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多年。從履歷看,他從2007年10月起任該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4年11月任中國光大實業(集團)黨委書記,2015年5月任中國光大實業(集團)黨委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2018年6月任中國光大實業(集團)董事長併兼中國光大集團生態環保事業部總經理。
2020年9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朱慧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黑龍江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記者注意到,朱慧民系任上“落馬”。2021年3月,朱慧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從通報看,朱慧民曾“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另一位“終身禁業”的高管鄒建旭在深圳工作多年,曾擔任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公司業務管理部總經理、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副行長等職。2016年6月,鄒建旭離開光大銀行體系,出任浙商銀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2020年10月13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光大銀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長鄒建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