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開出52張罰單,14家機構被罰近6000萬元,涉及光大、中國銀行等上海分行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吳霜 上海報道
2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密集發佈行政處罰,主要涉及總局機關和上海監管局兩級。記者梳理統計發現,本輪罰單共52個,處罰金額近6000萬元,被處罰的對象以國有大行、股份行、民營銀行和農商行分行、支行等分支機構爲主,主要涉及違法違規行爲是員工行爲不當和貸款業務違規。此外,還有理財公司和保險機構,處罰金額也較大。
金融監管總局共開出三個罰單,處罰對象分別爲交銀理財、中國人民財產保及相關責任人、泰康在線財產保險及相關責任人。其中,交銀理財因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規範,理財業務投後管理勤勉盡職義務履行不到位等原因,被罰款1750萬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車險、農險、保證保險條款費率,相關報告、文件等內容不真實、不準確,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業務等原因,被罰款1299萬元。
泰康在線財產保險因未嚴格執行條款費率,無資質代理銷售壽險公司保險產品,編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資金運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罰款1164.71萬元。
根據上海監管局發佈的公告,對中國光大銀行上海分行及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罰,涉及5人,處罰原因均爲員工行爲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其中對兩位理財經理的處罰較爲嚴重,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層面,私人銀行部副總經理、綜合管理部資深經理徐衛東因股權投資母基金業務未制定管理制度、未按規定程序選聘金融服務合作機構等多個原因,被處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此外,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總經理也因類似原因被罰款10萬元。分支機構層面,上海金山支行及相關人員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共計被罰20萬元。
中國銀行多家上海分支行,及其副行長、客戶經理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對人員處以警告處罰,機構罰款共計170萬元。
與此類似,上海農商行多家分支行,及其管理人員因貸款相關業務被處罰,但還有債券業務限額授權管理不到位,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等違法違規行爲,共計被罰款20萬元。
另外三家農商行的違法違規行爲主要與貸款有關。上海松江民生村鎮銀行因員工違規保管客戶銀行卡並違規操作,以及個人貸款和貸款管理相關的不當行爲,共計被處罰金155萬元。上海浦東中銀富登村鎮銀行因貸款相關業務共計被處罰100萬元。上海金山惠民村鎮銀行也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個人經營性貸款盡職調查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處置不良貸款資產等原因,被處罰230萬元。
華瑞銀行因績效薪酬管理不到位、未經覈准履行高管職責、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違規少提減值準備等12項原因,共計被處罰680.116088萬元。其公司與金融市場業務總部總監張潛因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違規少提減值準備、貸款管理不到位、以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大額風險暴露不達標等原因,被警告並罰款8萬元。
上海金融監管局涉及的三家保險分別爲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上海市奉賢支公司負責人,中國平安人壽保險上海分公司保險代理人和平安養老保險上海分公司業務員。前者因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爲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被處罰9萬元,後兩者處罰原因均爲職務侵佔,分別被處禁止進入保險業6年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