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全省首個!汕頭出臺新規
涉企行政執法,關乎地區民營經濟的高質量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提出“要強化執法監督,集中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記者從市司法局瞭解到, 近日,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汕頭市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爲 優化營商環境若干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從四方面提出了16條具體工作措施,爲進一步規範全市各級行政執法主體涉企行政執法行爲提供了基本遵循,這也是廣東省首個以地級市市政府辦名義出臺的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爲文件。
規範涉企行政執法,牽涉範圍較爲廣泛,需高站位進行謀劃部署。近年來,我市始終堅持把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工作作爲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把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作爲重點任務推進落實,2025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把嚴格規範涉企執法、監管行爲納入重點事項部署推進。此次出臺的《工作措施》從全市層面對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工作作出統籌部署,進一步強化全市“一盤棋”思想。據瞭解,此次出臺的《工作措施》,直奔困擾企業發展的行政檢查突出問題,內容共分爲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3個部分,包括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制度、優化行政執法方式和強化涉企行政執法監督等四方面,涵蓋了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與企業息息相關的行政執法行爲。
想要解決問題,就必須“對症下藥”。近年來,儘管我市在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爲、堅決遏制亂執法等方面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但部分行政執法主體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執法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問題。對此, 《工作措施》 緊貼汕頭實際突出汕頭特色,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推動行政執法主體主動公示行政執法信息、加強執法人員管理等進一步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 通過要求行政執法主體於每年3月31日前制定本年度行政檢查計劃並報上級行政執法主體備案和抄送同級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公室 ,嚴格執行涉企檢查年度頻次上限 ,實施現場檢查應當制定檢查方案並報行政執法主體負責人批准等推動解決檢查過多過頻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問題。 《工作措施》還通過強化涉企“綜合查一次”工作,推動市級行政執法部門按年度彙總並公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減免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 ,公佈全市實施的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全面推行“說理式執法”,建立行政執法“觀察期”制度等,推動解決行政處罰裁量不規範致處罰畸輕畸重等執法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問題。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如何提升涉企的服務效能,《工作措施》也給出了答案。據介紹, 《工作措施》提出,要大力推進政務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實現行政許可事項100%“最多跑一次” ,持續推進“無證明城市”建設,堅持“能取消的取消”,形成第三批證明材料免提交清單,讓企業更多感受到法治化營商環境帶來的便利。同時提出要 積極創新政企溝通新模式 ,探索在行業商業協會、工業園區、企業等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聯繫點, 積極推行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派駐制度 ,定點開展惠企政策法規宣傳、提供法律諮詢等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加強政企溝通的具體舉措。
保障措施落實,離不開強有力的監督。對此, 《工作措施》要求市、區兩級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公室加強對行政執法主體的監督指導 ,有效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健全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系,深化行政執法監督與紀委監委監督、法治督察、行政複議、檢察監督等融合貫通,共同促進行政執法機關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化、法治化。記者也瞭解到,下來,我市將發揮市、區兩級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公室作用,加強對各級行政執法主體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有效開展涉企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大力整治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爲亂作爲、履職不到位、執法不規範等問題,不斷創新涉企“監督+服務”模式,持續優化涉企行政複議服務,推行涉企行政複議案件“開門受案”,組織編制涉企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涉企行政複議典型案例以及行政複議糾錯和行政應訴敗訴典型案例,推動類案整治並解決行政執法中的共性問題,帶動行政執法質量整體提升,爲不斷優化汕頭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法治力量。
來源:汕頭融媒集團